婚前男方买房,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金华律师 2025-02-15
婚前贷款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贷款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属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房屋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已还的贷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的房产应当认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款金额以及相应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相关文章

余姚市看守所地址 苍南县看守所地址 嵊州市看守所地址 浦江县看守所地址 温岭市看守所地址 德清县看守所地址 衢州市看守所地址 龙游县看守所地址 崇明区看守所地址 淳安县看守所电话 温州市看守所电话 永嘉县看守所电话 乐清市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柯桥区看守所电话 长兴县看守所电话 嘉兴市看守所电话 海盐县看守所电话 嵊泗县看守所电话 开化县看守所电话 浦东新区看守所电话 宁波北仑区律师 宁波鄞州区律师 文成县律师 苍南县律师 诸暨市律师 青田县律师 湖口县律师 休宁县律师 苏州市律师